一、天际互联『电话实名』注册规范及服务条款
电话实名注册管理机构是由“天际互联『电话实名』注册管理中心”建立并管理,本规范由“天际互联『电话实名』注册管理中心”制定并实施。所有实名用户均需在注册前阅读此条款及附件并签署此条款,条款规定如下: 一、电话实名注册服务遵循“先申请先注册”原则,在注册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严禁非法抢注。即申请者不得抢注自己不具备合法注册权利的名称。北京天际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国家相关管理机构(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管理部门等)的登记结果等证明材料;如果申请者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天际互联有权拒绝电话实名申请购买。 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电话实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对部分保留字进行必要保护。 三、电话实名注册管理机构和电话实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提供电话实名注册信息的公共查询服务,公布电话实名所实现的各项功能及服务的内容标准、费用标准,保证电话实名服务的质量。 四、任何组织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电话实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五、电话实名注册申请者应当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电话实名注册信息,并与电话实名注册服务机构签订用户注册协议。 六、电话实名企业注册申请者必须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必须写有“该复印件仅注册天际互联『电话实名』使用”并加盖该企业公章才有效);电话实名个人注册申请者必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行业实名的申请者必须提供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必须写有“该复印件仅注册天际互联『电话实名』使用”并加盖该企业公章才有效),同时,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只能支持他注册相应的行业实名;注册普通实名的申请用户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必须写有“该复印件仅注册天际互联『电话实名』使用”并加盖该企业公章才有效)。 七、电话实名注册完成后,电话实名注册申请者即成为其注册电话实名的持有者,并获得由“北京天际互联”颁发的证书。 八、电话实名持有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络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得利用已注册的实名或是北京天际互联的名义进行违法行为,否则天际互联有权随时终止服务并不退还服务费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电话实名持有者承担。 九、注册电话实名应当按期缴纳电话实名运行费用。注册实名用户帐户余额不足时,系统将保证用户最后一次转接电话的正常结束。当注册实名帐户余额为欠费状态时,则停止转接,超过30天仍未续费者,将注销其实名。 十、电话实名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电话实名持有者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电话实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交变更注册信息的申请。 十一、电话实名持有者可以选择和变更电话实名注册服务机构。电话实名持有者变更电话实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原电话实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承担转移电话实名持有者注册信息的义务。 十二、电话实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设立用户投诉受理热线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及时处理用户对电话实名注册过程中提出的意见;难以及时处理的,必须向用户说明理由和相关处理办法及时限。 十三、已注册的电话实名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原电话实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注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电话实名持有者: (一)电话实名持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电话实名的; (二)电话实名持有者提交的电话实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三)电话实名持有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四)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电话实名争议解决机构做出的裁判,应当注销的; (五)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 十四、天际互联将会为实名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一条龙服务。 十五、实名用户可享受天际互联提供的相关服务,天际互联有新的功能产生都会以公告的形式通知给大家。 以官网www.4008110110.com上公布为准。 十六、电话实名注册用户必须遵守北京天际互联科技有限公司颁布的所有相关规定。 十七、服务免责申明 1) 鉴于天际互联无法对申请者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进行全面的审核,由此造成的争议解决,天际互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用户因为注册天际互联的相关产品服务、在使用天际互联产品服务所发生的各种纠纷而导致的经济、法律责任均与天际互联无关。凡因天际互联的相关服务的注册而产生的实名用户与第三方的纠纷,天际互联、授权注册商均不充当调停人,由实名用户自己负责处理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任何发现天际互联的产品服务存在违法使用行为并有确凿证据者,如假冒他人公司名注册天际互联产品,也可向天际互联举报解决。 十八、当注册实名产生争议的时候,争议提出方须提交相关有效证明至北京天际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我公司将对争议内容进行仲裁,保护合法者的权益。 十九、“天际互联电话实名注册管理中心”具有本规范的最终解释权,并根据技术和市场的变化调整本规范的内容。 北京天际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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